缓决
缓决读音为 huǎn jué。意思是:对死刑犯人暂缓处决。清制,各省死罪人犯,每岁审拟,分为情实﹑缓决﹑可矜﹑可疑诸项,报部。至秋审时由刑部会同九卿详核分拟,请旨裁决。见《清史稿.刑法志三》。
繁体緩決
拼音 huǎn jué
注音ㄏㄨㄢˇ ㄐㄩㄝˊ
词语解释
- 1.编辑删削。
网络解释
- 编刬
- biān chǎn ㄅㄧㄢ ㄔㄢˇ
- 编刬(编剗)
- 编辑删削。 唐 韩愈 《赠张籍》诗:“我身蹈 丘轲 ,爵位不早绾。固宜长有人,文章绍编剗。”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谈·谈艺三·李侍郎》:“有集二十卷,手自编剗,去留甚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