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读音为 cái chǎn bǎo quán。意思是:民事诉讼中,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争议涉及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方法加以保全的措施。当事人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驳回申请。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对方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繁体財產保全
拼音 cái chǎn bǎo quán
注音ㄘㄞˊ ㄔㄢˇ ㄅㄠˇ ㄑㄨㄢˊ
词语解释
- 1.谓依法将可免关押的罪犯,交付亲属或其他适当的人,责令随传随到。2.责成交付。
网络解释
- 责付
- 【释义】:1.谓依法将可免关押的罪犯,交付亲属或其他适当的人,责令随传随到。 2.责成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