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王
金封爵,次国一字王号。皇统(1141—1149)间,完颜雍(世宗)受封;五年(1145),蒲察阿虎迭使宋为贺正旦使,封此爵。天德(1149—1153)初,完颜晏受封;泰和二年(1202)章宗子完颜忒邻受封。
金封爵,次国一字王号。皇统(1141—1149)间,完颜雍(世宗)受封;五年(1145),蒲察阿虎迭使宋为贺正旦使,封此爵。天德(1149—1153)初,完颜晏受封;泰和二年(1202)章宗子完颜忒邻受封。
官署名。五代置于诸州,掌刑狱之事,以牙校任都虞候及判官。宋开宝六年(973)改为司寇院。又唐末河东节度使所属有马步司,置虞候,疑为五代马步院之始。
①西汉初诸侯王国所辖的郡。《汉书·晁错传》:“迁为御史大夫,请诸侯之罪过,削其支郡。”颜师古注:“支郡,在国之四边者也。”②唐、五代、辽藩(节)镇所辖的州或郡。《资治通鉴》:唐元和十四年(819)夏,
神女名,传为伏羲氏之女,与“宓妃”同。屈原《离骚》:“求處( ㄈㄨˊ fú 伏)妃之所在。”三国魏曹植《洛神赋》:“御者对曰:‘臣闻河洛之神名虙妃。’”
又名哈补宗、拉普谿。在今西藏南木林县东五十余里。“拉布”,藏语意为天神之子。1960年并入南木林县。原西藏噶厦地方政府设,治今西藏自治区南木林县拉布。1960年撤销,并入南木林县。
【介绍】:明陕西蒲城人,字孟几。洪武四年以才学卓异举,敕授南康府同知,有治声。迁荆州知府,未几召为春坊赞善。
清雍正三年(1725)改阳高卫置,属大同府。治所即今山西阳高县。民国初属山西雁门道。1928年直属山西省。1949年属察哈尔省。1952年复属山西省。在山西省东北部、长城南侧,北邻内蒙古自治区。属大同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介绍】:约宪宗至文宗朝在世,剑南(今四川成都一带)人。曾入太学,以能赋称。归时,贾岛作诗相送。《全唐诗》存其省试诗1首。
南朝陈人,字子思,陈宣帝第十五子。后主即位,立为寻阳王,授侍中、仁武将军。陈亡入隋,不久即卒。(,参见《南史》)
1571—1640明末青海高僧。藏族。系塘让寺修建者。20岁赴卫地求学,获得林赛噶居学位。29岁任哲蚌寺之嘉哇喇嘛。34岁回到多麦地区。万历四十七年(1619),按四世班禅罗桑却吉坚赞法旨和赐予之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