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伊勒
【综】清正白旗蒙古闲散五尔兖布之妻为杨伊勒氏(260)。
【综】清正白旗蒙古闲散五尔兖布之妻为杨伊勒氏(260)。
官名。金元皆置,县衙和录事司各设一员,为首领官。掌衙门文书事务和管辖吏员。由路府州县司吏考满充任,一般可升为吏目。明沿置,为各县首领官,未入流。掌出纳文移。凡县不设县丞或主簿,则领丞、簿职,掌粮马、捕
读音:Fànshī【源】 见《姓苑》(7,9,17,60)。一说,范与笵同,范师为笵金之工师,因以为氏(60,62)。【人】范师利方,一作范师利曼,见《姓苑》(7,9)。历史上罕见复姓。《姓氏考略》
青海省方志。近人姚钧(1886—1968)字衡甫,甘肃天水人)撰。4卷。卷首附《创修贵德县志序》、《贵德县邑乘序》、《凡例》,卷1天文志,卷2地理志,卷3人文志,卷4艺文志。该书虽史实多有疏略舛讹,编
清雍正六年(1728)置,属乌蒙府。治所在米贴(今云南永善县南四十八里米贴)。嘉庆《永善县志略》:米贴土目叛,平定后“清朝遂钦命其名曰永善县”。雍正八年(1730)属昭通府,迁治莲峰(今永善县南九十四
清乾隆四十三年 (1778) 改热河厅置,属直隶省。治所即今河北承德市。辖境相当今河北长城以北,汤河流域以东,内蒙古西拉木伦河、西辽河以南,辽宁松岭山以西地。清末略缩。1913年废。清乾隆四十三年(1
杂税名。清代指京师与宛平、大兴二县及其他市镇对开设铺面的行户(工商业者)所征之税。属杂税之一。按营业额和资本多寡分三等征收。上则每户征银五两,中则征银二两五钱,下则免征。每年二月按户给发由单,税银按季
十六卷。清广东清理财政局编。是书卷一有凡例、总说、岁入门类目。全省入款总表,卷二,卷三为田赋上下,卷四为盐课税厘,卷五为关税,卷六为土药税,卷七为正杂各税及捐输、官业收入,卷八为杂收入,卷九为“岁出”
【介绍】:宋初燕人。归宋,为江陵尉,因占籍。建博古堂,藏书三万七千多卷,无重复者。子田镐,撰《田氏书目》。
【介绍】:唐瀛州高阳人。齐映弟。登进士第。德宗贞元十八年,摄监察御史。曾佐江西幕。宪宗元和间,累官仓部员外郎、郎中。七年,为池州刺史。入为刑部郎中。约于元和末,出为饶州刺史。官至卫府少卿。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海军处所属机构。光绪三十四年(1908)由原运筹司改设。掌海军参谋、教育、测绘及研究各国海军事宜。辖参谋、教育、测量三科。置司副官、科长等员。宣统元年(1909),併入筹办海军事务处